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结合本市实际,我们起草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联合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http://hrss.sz.gov.cn/zmhd/mydc/index.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