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暂行办法》(深府[2011]121号)、《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6﹞1号)第三条的规定,对获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福田企业人才给予奖励,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二、支持对象
申报个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2017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二)所在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福田区;
(三)在福田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名义申报。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表(企业) | 在线填报企业信息,完成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由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 1、申报手续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 2、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扫描件),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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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
3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 下载附件模板,填报各申报个人信息,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附件。 | |
4 | 福田税务部门出具的记载申报个人2016年全年12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实缴税额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 各高管完税证明由用人单位汇总收集,提交原件(可在税务局在线打印,盖用人单位公章),纸质材料按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列装订,电子版扫描件打包上传。 |
2.个人名义申报(仅限离职人员)。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表(个人) | 个人在线使用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香港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台湾通行证)注册账号,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个人信息,完成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由个人签名。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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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田地税部门出具的记载申请人2016年全年12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实缴税额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 提交原件(可在税务局在线打印,由个人签名)。 |
四、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3 日受理企业或个人申报。
五、审核和拨付时间
创新人才奖资金拨付分两批,第一批:企业或个人于11月16日之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申请企业或个人到福田区行政服务中心36-38号窗口提交获奖人员银行账号等确认信息(确认信息表将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打印签名盖章确认);企业或个人5个工作日内确认的,将于年底拨付资金。第二批:企业或个人11月16日之后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按照以上审核、确认等程序,预计2019年3月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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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拨打 0755-86529553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