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联网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批备案工作,及时统计我区“四上”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21〕26号文件)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福田区“四上”企业增减变动情况审批备案工作,需要相关企业予以配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福田辖区内符合以下类型的企业:
1.尚未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但预计今年经济指标符合国家“四上”企业规定的工业法人单位、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服务业法人单位、新开业或新纳入统计调查的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有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具体标准见附件一《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审核各专业入库标准及所需材料》)
2.变更主要信息的原一套表单位。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增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
二、审核时间与范围
(一)2021年年度审核
2021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年度审核。2021年11月19日前,完成第一批拟纳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工作。拟纳入单位类型包括新开业、“四下升四上”、专业变更需纳入、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停业(歇业)恢复运营。
2.第二批年度审核。2022年1月4日前,在11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补充上报“四下升四上”及新开业的年报调查单位。仅限新开业(投产)和“四下升四上”纳入单位申报。
年度审核不含建筑业、房地产和其他有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按月度审批入库)。
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要求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二)2022年月度审核
2022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工作在2月-12月开展。2月份,调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1月25日前;3月-12月,调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当月5日。
1.2月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四下升四上”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2.3-11月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3.12月纳入单位(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申报)。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4.2-12月申报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包括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建筑业资质等级变更的单位。
三、报送材料
(一)拟纳入调查单位。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审核登记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详见附件一《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审核各专业入库标准及所需材料》)。
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应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二)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需提供《调查单位审核登记表》,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发生相应变更的材料(如变更(备案)通知书)。建筑业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调查单位还需提供变更后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按规定,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范围的单位,除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外,其他单位必须是企业或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审核登记表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计指标用于计算新纳入单位的初始单位规模,按入库时单位真实情况填写。
所有填报的报表和相关资料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均须盖上单位公章并报送至各街道统计工作站(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各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与手机号码是审批系统审核条件之一,请确保姓名和手机号码准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人员有权查阅调查单位与本调查工作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请各被调查单位积极配合本项统计工作,提交真实财务资料,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报表和报送相关资料。对于迟报、拒报、虚报和瞒报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给予处罚。
附件一: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审核各专业入库标准及所需材料
附件二:各单位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一: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审核各专业入库标准及所需材料
附件二:各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开展福田区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