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18年龙华区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或获奖后一年内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情形;
(三)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副省级以上分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区级分赛中获得前三等次。
二、 资助标准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单位注册地位于龙华或获奖后落户龙华的,予以奖励。获得国际、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50、40、3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市级举办的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40、30、20万元的奖励;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30、20、10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
欲知更多项目细节,
欢迎拨打 400-765-0858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