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军民融合产业支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内容
(一)军民融合资质认证支持计划
(二)军民融合服务机构支持计划
(三)军民融合科研项目支持计划
(四)国防专利支持计划
(五)参与国家军用标准编制支持计划
二、政策内容
(一)军民融合资质认证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军民融合产业,取得军工研制资质,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任务。
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2017年10月以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证合并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按一类资质给予支持)的,每类资质给予15万元奖励支持。
(二)军民融合服务机构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军民融合服务业务,增加我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潜力。
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
(三)军民融合科研项目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军民融合科研项目研发,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对上一年度获得市军品科研项目合同奖励扶持计划支持的军品科研项目,每项科研项目合同给予15万元奖励资助,每家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四)国防专利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积极申请国防专利。
上一年度获得国防专利授权的,每件授权专利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每家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参与国家军用标准编制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军用标准编制工作。
上一年度完成编制国家军用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每家编制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军民融合资质认证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2017年10月以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证合并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2017年10月以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证合并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二)军民融合服务机构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在南山注册的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三)军民融合科研项目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获得市军品科研项目合同奖励支持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上一年度获得市军品科研项目合同奖励支持。
(四)国防专利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获得国防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上一年度获得国防专利授权。
(五)参与国家军用标准编制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完成编制国家军用标准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上一年度完成编制国家军用标准。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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