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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市级创新创业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16:54:14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11-19字号:大中小【内容纠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和十大行动计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47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开展深圳市第二批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创新创业资源集聚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其中,区域型创新创业基地由所在区发改、科技、产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高校和科研院所型、企业型创新创业基地由申报主体自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扎实双创基础

  高度重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在推动创新创业政策落地、建设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发展创新创业风投资本、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2.明确基地建设主体

  区域型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各区发改、科技、产业主管部门;高校型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主体原则上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业型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3.突出建设发展特色

  围绕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考虑东中西三轴和南北两带区域布局和产业特点,结合本地自身条件,统筹谋划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发展,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制度体系和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4.制定明晰建设目标

  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具备较为明确的总体思路、发展战略、建设路径、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创新创业发展方向明晰,基地建设目标量化可达、建设成果效益显著。

  5.共性指标:

  (二)分类条件

  除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对应类型示范基地指标的基本要求。

  1.区域创新创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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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基地

  3.企业创新创业基地

    (三).提纲

1、基础条件

总结本区域、本单位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现有工作基础、取得的成效,全面分析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具备的优势条件。

2、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结合本区域、本单位的发展思路、发展战略,提出建设创新创业基地的总体思路、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基本原则等。其中,总体思路、战略定位要与《深圳市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提出的创新创业基地的类型、布局、主要任务等相衔接;发展目标要设置若干指标进行支撑。

3、主要任务

围绕各类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任务,细化形成本创新创业基地的主要任务;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创新创业基地其他建设任务。

4、政策举措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和本区域、本单位拟自行出台的相关政策举措,提出本创新创业基地在创新创业生态培育、双创支撑平台搭建、双创文化建设、创业创新资源共享、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拟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的具体举措。

五、重点工程

围绕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等,提出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重点工程。

5、实施路线

围绕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举措和重点工程等,提出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进度表。

6、保障措施

围绕组织领导、管理机构、协调推进、监督考核、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保障措施。

7、重点项目表

重点项目要围绕创新创业基地的战略定位、总体思路、发展目标等,按照已建、在建、拟建三种类型,梳理形成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期、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投资额。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