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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18-11-06 11:06:12

各有关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下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为做好今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下称“国高”)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国高名称变更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范围

  (一)简单变更:仅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二)复杂变更: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受理时间

  第三批: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企业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doc

附件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doc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

欲知更多项目细节,欢迎拨打 0755-86529553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