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分别于2018、2019年牵头制定了《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18〕5号)与《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19〕1号),根据工作实际,于近期启动修订工作并形成了《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修订稿)》与《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修订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呈“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文化广场3路维雅德大厦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8楼B1803室”,邮政编码518110,联系电话:23332653,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修改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xcbwhglk@szlhq.gov.cn。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修订稿)及修订理由概述.zip
附件2: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修订稿)及修订理由概述.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