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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征集光明区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储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10:50:4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光明科学城规划建设工作部署,光明区拟打造一批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助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征集光明区中试基地储备名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以企业、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围绕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和装备成果转化、产品升级的中试需求,通过必要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科技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为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工艺化、产业化等提供中试验证服务的开放型实体。

  (二)申报条件

  1.中试基地应当符合光明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智能产业、新材料产业、生命科学产业等光明区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

  2.依托主体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

  3.中试基地在光明区内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拥有或整合行业上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等专业设备及配套设施;

  4.中试基地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对外部创新成果提供中试服务;

  5.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企业主体和法人代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重点支持领域

  1.智能产业领域,在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等方向,重点支持具有放大生产(样品试制)、工艺验证等服务功能的中试基地,鼓励中试基地开展设计开发、测试验证等中试服务功能。

  2.新材料领域,在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石墨烯材料等方向,重点支持放大生产(样品试制)、工艺开发、工艺验证及优化等必备服务功能中试基地,鼓励中试基地拓展新型设备的研制及试用服务。

  3.生命科学领域,在生物制品、化学药、精准医疗、合成生物、高端医疗技术等方向,支持建设具有放大生产、工艺开发及验证、工艺优化、配套验证等必备服务功能的中试基地,鼓励中试基地拓展医药CRO/CMO、药物稳定性试验、药物申报等中试服务。

  4.科技服务领域,支持以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为基础,搭建面向行业共性中试需求的配套中试验证服务。

  二、申报流程

  (一)提交材料

  1.《光明区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储备)信息采集表》(附件1);

  2.《光明区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储备)项目自评报告》(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5.中试基地场地为依托主体自有物业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非依托主体自有物业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

  (二)征集程序

  1.申报受理。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至区发展改革局,区发展改革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筛选。

  2.专家评审。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3.结果公布。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科技创新局按程序审定储备名单并进行公布。

  三、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9日-5月26日。

  请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单位名称+光明区+研究领域+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88211847

  地址: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2室)

  邮箱:fgjcxk@szgm.gov.cn

  附件:1.光明区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储备)信息采集表

  2.光明区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储备)项目自评报告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附件1:光明区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储备)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光明区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储备)项目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