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规范清理市科创委立项、且在原监管银行账户仍有资金的项目,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验收合格证书落款日期为2018年6月16日及以后,且在原监管银行账户仍有资金的市科创委项目”,请项目单位持以下材料,联系监管银行办理资金转出。
1.市科创委下达的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合规使用资金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监管银行应当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银行拒不办理或逾期未办结的,请项目单位联系88100072处理。
2018年6月16日之前验收通过的项目处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合规使用资金承诺书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