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将开展生产性服务业专项扶持、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专项扶持、服务业总部企业配套扶持、零售业专项扶持、促销费配套扶持项目受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零售业专项扶持、促销费配套扶持。
网上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二)生产性服务业专项扶持、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专项扶持、服务业总部企业配套扶持。
网上受理时间:9月10日-10月14日。
(三)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审核(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二、申报方式: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后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生成的申报书,继续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进行项目申报。
(三)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地点递交书面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9月10日
欲知更多项目细节,
欢迎拨打 0755-86529553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