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高技能人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工匠”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龙岗区“龙岗工匠”认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龙岗区“龙岗工匠”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企业推荐、行业协会推荐或专业人士举荐等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指引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在上述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相关证书、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并提交到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1室,同时将《龙岗区“龙岗工匠”申报表》和申报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gqzyxlzx@lg.gov.cn,逾期不受理。咨询电话:0755-28219051。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岗区“龙岗工匠”认定暂行办法
2.2021年度“龙岗工匠”认定申报指引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