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且依法在宝安区纳统;
2.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
(2)上市企业将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宝安满一年的。
二、补贴标准
1.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将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宝安满一年的上市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本补贴措施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企业上市补贴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应附加提供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能够证明该企业已办理挂牌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
5.将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宝安的上市企业,应附加提供以下材料:
①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能够证明该企业已办理挂牌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
②注册部门、税务部门登记变更的有关手续证明;
6.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7.企业的银行开户证明(开户行须在宝安区)。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长期受理。
(二)申报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41934E4440504148000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网上申报预审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
(四)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一)邮寄办理:可邮寄至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收件人为xx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并在邮寄信封标上XXXX项目申报资料。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邮寄地址及电话:
1、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202-8号新安街道办事处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3496505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西乡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7944955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
电话:0755-85908590 0755-85905590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1楼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9446529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7380822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7218007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企安路3号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9352535
8、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203室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7088000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7211160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55-85908590 0755-29732722
(二)预约现场办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预约宝安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具体预约方式:预约方式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宝安行政服务——在线办理——深圳市统一预约——预约。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3.咨询联系方式:宝安区工信局企服中心:潘小姐,27848468。
附件:宝安区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申请表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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