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
为加快落实区科技金融政策(详见附件1、2),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现决定开展2021年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备案登记的申报工作,2020年已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企业不需重复备案。企业备案登记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
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计划申请光明区科技金融补贴资金的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登记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纳税地在光明区,如达到纳统标准,其统计关系在光明区;
2.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含);
3.上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含);
4.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一年度纳税记录良好;
5.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光明区产业导向。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全年受理;
2.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3.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座三楼前台,联系电话:88211505、23198632。
四、申报材料
备案登记申报需企业提交《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申请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受理部门,同时将盖章电子版(PDF)发送至电子邮箱:kcjkczx@szgm.gov.cn,截止时间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专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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