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智库成果奖励资金申请操作规程(试行)》(深鹏办通〔2017〕11号)中“将智库咨询成果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智库成果成功转化为新区重大决策的,可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相关规定,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对2018年智库成果奖励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经综合办公室办务会审定,拟在新区人才资金申请进行扶持。拟扶持项目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办将不予受理。
2018年大鹏新区智库成果奖励资金拟扶持计划表
序号 | 申报 单位 | 申报类型 | 政策依据 | 申报资金 (万元) | 拟扶持金额(万元) |
1 | 深圳市宏略创新管理研究院 | 智库成果奖励资金 | 《深圳市大鹏新区智库成果奖励资金申请操作规程(试行)》(深鹏办通〔2017〕11号)中“将智库咨询成果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智库成果成功转化为新区重大决策的,可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 10 | 10 |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