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拟对以下产业服务业平台予以认定。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9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联系电话:25666611,邮政编码:51800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平台名单
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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