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0〕5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及《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坪科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期间,对2021年“百城百园”行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度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首批)拟资助项目计划进行了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现予下达2021年“百城百园”行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度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首批)资助计划,请各受资助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百城百园”行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度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首批)资助计划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2021年“百城百园”行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度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首批)资助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