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建成运营的平台按上一年度新增投资额(仅限于固定资产购置)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对深圳企业开发设计的首套软件或集成电路产品的示范应用给予资助,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
对向外市用户销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我市工业企业或购买本市工业企业首台(套)产品的我市用户给予资助。
对利用银行贷款开展技术改造的企业获得项目贷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之后,凭有关资料向市经贸信息委申请贷款贴息。
企业支付融资租赁相应费用之后,凭获得融资租赁和支付费用的有关资料向市经贸信息委申请补贴。
市经贸信息委2018年度深圳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市经贸信息委2018年度深圳市工业强基工程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市经贸信息委2018年度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奖励扶持计划(第二批)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