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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丨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直接资助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14:41:0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第五代移动通信

  (二)8K超高清显示

  (三)智能家庭物联平台

  (四)新型车联网通信

  (五)触控与显示集成芯片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扶持计划: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计划:事后资助。按经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三)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

  (四)项目涉及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的,申报单位应准确、及时向市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投资数据。

  (五)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入“黑名单”,且两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六)各类扶持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等详细参见申报指南(附件)。

五、受理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20187309:002018824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730

欲知更多项目细节,

欢迎拨打 0755-86529553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