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将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激励申报项目受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申报项目
网上受理期:8月6日至9月7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8月6日至9月21日
(二)知识产权创造激励申报项目
网上受理期:7月31日至9月7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7月31日至9月21日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指南”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18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后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生成的申报书,继续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进行项目申报。
(三)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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