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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先收取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资金拨款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 17:11:15

各有关单位: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企业名单已在我委网站公示,为了加快拨款进程,我委决定预先收取资助资金拨款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账户信息

  1.请受资助的单位务必在7月3日18:00前在市科技创新委业务系统的“单位基本信息”中填写有关基本账户信息,未填写的,不接收其拨款材料;

  2.“银行账户名称”应为企业名称,企业更名的,请准确填写企业最新名称。

  3.请认真核对银行账户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造成银行退票的,后果自负。

  (二)提交拨款材料

  1.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样本详见附件1),账户信息务必与第(一)款填写的信息一致;资助金额请填写我委网站中公示中的金额;请在拨款材料首页右上角用笔标注序号(公示名单中的序号)

  2.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3.提供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及提供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4.提供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身份的依据(法人委托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材料请提交到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41-43号窗口。为保证窗口收件业务有序开展,请各企业按照下表安排到窗口提交材料。

企业序号提交日期窗口
41号42号43号
1-7007月4日1-250251-500501-700
701-14007月5日701-950951-114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docx

收据书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