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2018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上市促进贷”贷款贴息、“小微促进贷”贷款贴息将于2018年7月2日开通申报。为便于企业做好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促进贷”贷款贴息项目
1、资助对象为南山区备案拟上市企业(含已备案拟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及已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
2、贷款项目已在区经济促进局完成备案;
3、贷款到期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且正常还本付息;
4、按其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小微促进贷”贷款贴息项目
1、本项资助针对南山区内注册的小微法人企业在深圳市内银行获得贷款的利息进行补贴。即对南山辖区内的小型、微型法人企业通过合法方式在银行获得贷款,且按期还款无违约行为的,经南山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最高按其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贷款到期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
3、资金额度用完即止,按申报提交时间顺序先到先得。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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