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构建光明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我局于2019年2月开展2019年光明区众创空间认定受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受理的光明区众创空间是指依托广泛的社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的场所,通过创新与创业、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二、辖区企业搜索网站“光明政府在线”,按照“首页→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区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网站链接:查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三、受理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3月31日。
四、请各企业将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提交至受理部门(申请书详见附件,请务必按《通知》第六条所列顺序将申请书及附件2、3连同所有申请材料胶装成册两份,并与扫描的申请材料“pdf格式”一起提交)。
专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服务局
2019年2月15日
附件2:众创空间管理服务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名册.doc.doc
附件3:众创空间已入驻创客企业、创客团队、创客情况.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