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于2015年7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执行,至今已实施近七年。进入新发展阶段,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建设需要,罗湖区根据有关要求,正在优化重构新版人才政策体系。为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计划废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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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