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修订稿)》,现就开展2021年第四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
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2.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奖励
第十七届文博会宝安区分会场;
3.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
2019年9月后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资金奖励或扶持的项目(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等项目操作规程》(附件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4),于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等项目操作规程
2.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申请书
3.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奖励申请书
4.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申请书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徐宝华、王志雄,电话:29647136)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文化产业、影视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