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通用规范和标准(试行)》,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通用规范和标准(试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相关附件附件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通用规范和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