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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5 17:0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提高社会信用化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局组织对《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进行自查,拟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条中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追回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金,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期间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改为“由区科技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追回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的项目申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现就上述修改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您将意见与建议发送到电子邮箱:litao@szlhq.gov.cn。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5-21044147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12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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