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根据《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深府办规〔2021〕2号)和《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日-10月31日。
二、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政策咨询电话
0755-27660192
特此通知。
附件:
1.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的申报指南
2.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的公告
3.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办法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5-27660192)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的申报指南.pdf
附件2: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的公告.docx
附件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