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前沿科技领域升级,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助力光明区合成生物科技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我局结合光明实际,牵头编制了《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与《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9月19日—2021年10月23日。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方式如下:
(一)信函反馈: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1506室,邮编:518000,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755-21383583,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反馈: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Kcjfzk@szgm.gov.cn,邮件主题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业务咨询:张工,联系方式:0755-21383583。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1.附件1: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附件2: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3.附件3: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4.附件4: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