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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2021年汽车品牌4S店建设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11:29:48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14号)及《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引资奖励计划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现对光明区2021年汽车品牌4S店建设奖励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汽车品牌4S店建设奖励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29日18:00(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17:30(注:仅工作日受理。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218.17.84.7:8191/)在线填报申请表。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申报单位;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光明区2021年汽车品牌4S店建设资助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申请书每页盖公章,其他材料每份首页盖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制作一份目录(标注材料名称和对照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3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金融科。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88211643(qq群:796164595)

  (二)技术支持:13428703767,技术支持qq:2577372164。

  (三)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资助,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表明并注明原因。重复使用同一发票支付申报项目可视为重复申报。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无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或属于虚假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的审计报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其列入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区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光明区2021年汽车品牌4S店建设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1.附件:光明区2021年汽车品牌4S店建设奖励项目申报指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