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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1年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 10:03:31

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提升区医疗卫生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1年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扶持类重点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指南”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21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s://cyfw.lg.gov.cn/#/homePage)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单位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申报书。

  (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策申报页面;

  3.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附件提交申报书即可,其他资料可不必上传),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8月17日—9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8月19日—9月15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为扶持类重点项目且实行限制项申报,三级(含)以上医院限报10项,三级以下医院及其他单位限报3项。

  (二)申报项目课题组前三名成员有往年作为前三名成员列入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但未验收的,不予受理新申报项目。

  (三)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具备重点课题研究相关能力,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担任第一负责人的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需按申报条件和要求对本院申报的项目材料严格审核,对项目进行遴选后集中申报。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提交申报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并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请单位意见及上级医疗卫生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申报项目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须采用固定格式。

  (联系人:闵慧晗、罗阮妍, 联系电话:28931461、28902276)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龙岗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表[2].xlsx

2.附件2:龙岗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1].doc

3.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