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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征求《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个产业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15:09:48

 为进一步推进深港合作,促进前海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规定,结合新时代前海开发开放实际需要,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个产业扶持政策(详见附件),为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限:通知发布之日起30天(含)内。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qhfz@qh.sz.gov.cn。

  联系电话:焦先生,36667361。

  附件:《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个产业资金扶持政策

  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个产业资金扶持管理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