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宝〔2020〕330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二、受理部门、申报方式以及审查部门
(一)受理部门: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或各街道有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及办公时间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直接前往受理部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审查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三、联系方式
窗口受理咨询电话: 8590859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咨询电话:27836200;联系人:邓小姐;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质量标计科1301室。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受资助权利。
附件:1.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
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号)
4.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宝〔2020〕330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号).pdf
附件4.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宝〔2020〕3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