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鼓励我市科研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增强我市基础研究的国内外影响力和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实力,我市今年继续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共同组织实施2021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深联合基金)项目。
为做好粤深联合基金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全市各高校、科研机构和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企业等省基金依托单位征集指南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学科,兼顾领域平衡,重点围绕人口健康、生物与农业、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数理与交叉前沿、能源与化工、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等领域,组织高水平团队(原则上要求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按照指南建议模板(附件1)格式要求提出指南建议。
二、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等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每个单位指南建议总数(重点项目和粤港澳团队项目)不超过9项,单个领域(上述领域)不超过3项。若申报超项,原则上按指南建议提交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后提交的不予通过。我委将结合指南建议的提交情况,形成指南建议初稿,报送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
四、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3月5日-19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
2.省市联合基金线上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联系电话:0755-88102204、88121607;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1.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docx
附件2.省市联合基金线上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