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对2014—2017年科技金融银政企合作入库项目予以贷款贴息资助。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
一、申请内容
对2014—2017年科技金融银政企合作入库项目予以贷款贴息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贴息总额控制,贴息比例按基准利率计算,根据项目所属产业领域、企业性质和规模等因素设定贴息梯次,并根据实际贷款金额、银行信用风险、当年资金规模等因素确定具体贴息比例,最高100%。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单位申请、委托审计、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一)银政企合作项目入库的办理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2)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
(3) 企业上年度6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民生科技领域的产品或服务;
(4)项目为科技研发项目;
(5)项目不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托贴息转贷项目之列。
对符合以上条件,且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予以入库。中小企业划定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银政企合作项目贴息的办理条件
(1)申请项目已列入深圳市银政企合作项目库;
(2)申请单位为原入库项目承担单位;
(3)申请单位已获得合作银行贷款,且贷款用于该项目的研发;
(4)申请贴息的贷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5)申请项目不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托贴息转贷项目之列。
四、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3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3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765-085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