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2019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对外承包工程绩效项目。资助申请主体应在我市具有企业法人地位,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依法缴纳对外承包工程备用金,并按规定在商务部统一平台系统完成项目备案,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
二、支持数量、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标准
符合条件的单家企业资助上限不超过200万元。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三、申报条件
资助申请主体应在我市具有企业法人地位,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依法缴纳对外承包工程备用金,并按规定在商务部统一平台系统完成项目备案,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
资助分为以下二种类型,需具备相应的条件:
(一)首次开展海外业务奖励:对首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且完成营业额在2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资助,营业额每超过100万美元增加10万元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
(二)绩效奖励:根据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上年度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划分不同的档次进行定额奖励。
1、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在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给予企业50万人民币的资助;
2、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在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给予企业100万人民币的资助;
3、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在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给予企业150万元的资助。
4、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在1亿美元(含1亿美元)以上,且同比有增长的,给予企业200万元的奖励。
〔注解: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营业额以商务部统计数据为主要参考依据。〕
四、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6月18日9时至2018年7月18日17时。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7月18日9时至2018年7月30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765-085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