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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

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申请指南

政府补贴: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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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内容

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提升产品开发质量,完善产业研发支撑环境为目标,对已建成运营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予以资助。

二、支持数量和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已建成运营的平台按平台上一年度新增投资额(仅限于仪器设备、工具软件等固定资产购置)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近两年获得市财政资助的平台不得重复申请。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成立时间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且软件企业每年按时填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

2)平台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机构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3)平台已建成并正常运营服务,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主要面向中小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服务,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

4)平台建设和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申报单位自有资金,且2016年度新增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

5)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6)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纳税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7)项目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基础条件,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应急预案演练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18时整。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12日17:30(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765-085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