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六届二百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及市、区领导关于用好市财政支持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建设的专项资金的相关指示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机遇,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我局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6号)等有关规定,已完成2020年度坪山高新区建设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全部审核环节。现将审核通过的5个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9925204226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办公楼111室
附件:2020年度坪山高新区建设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