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深龙科〔2019〕45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对拟认定的2个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28938005
传真:28938004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10楼1059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2019年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项目(第二批)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