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8〕4号)、《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5号)、《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7号)、《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8号)、《深圳市坪山区促进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9号)等有关规定,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已完成2018年度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核、条件和资格审核、专项审核、内容审核、实地考察、联合会审、专项资金查重等工作,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次审核通过的158家企业、共240个项目的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7日
二、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并对反映的有关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项目(企业)资助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度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计划
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2月28日
附件:2018年度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