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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1 16:53: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坪科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了对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平台新建资助”项目和“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经现场考察、专家答辩、资产盘点等环节,现将通过评审项目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8339213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106室

  附件: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通过评审项目表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1.附件: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通过评审项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