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已至收尾,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支出。现就龙华区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部分企业在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期间,因变更公司名称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导致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款无法正常拨款,请下列企业(见附件)于11月29日前联系我局并提供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和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相关资料。
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致使无法正常交易的企业视为自愿放弃申领补贴,后续不再受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解释。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龙华区人力资源局;联系电话:0755-23336139。
附件:龙华区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异常企业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