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科〔2021〕87号)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及部门征求意见,拟对665家符合本次补助要求的企业予以资助,现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和有效证据。异议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
联系人及电话:陈家辉、叶浩辉,0769-22831475
附件:2021年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拟补助名单.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