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20〕3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号)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深市监宝[2020]30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定并综合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宝安区2021年度专业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业企业)拟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在宝安政府在线门户网站(http://www.bao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拟奖励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异议的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质量标准计量科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2区翻身路75号1301室
邮编:518101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27836200
附件:宝安区2021年度专业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业)拟资助项目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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