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遴选一批符合广东需求的项目入库支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月7日参加广东全国人大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广东“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广东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相关部署,拟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仪器专项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征集一批符合广东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的优秀项目,纳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及相关专项中予以资助,并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和落地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计算与通信芯片、新一代通信与网络、网络信息安全、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学与工程、4K/8K超高清视频等。
(二)高端装备制造。包括激光加工制造、高端医疗器械、伺服电机、工业机器人用高性能伺服驱动器、减速机、模具、数控机床等。
(三)绿色低碳。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
(四)生物医药。包括精准医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药创制、中药现代化、脑科学与脑机工程。
(五)数字经济。包括大数据与云计算、智慧城市、物联网、区块链。
(六)新材料。包括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增材制造(3D打印)、生物医用材料、石墨烯与碳纤维、高功能陶瓷元器件。
(七)海洋经济。包括海洋装备、海洋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八)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包括现代种业、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智能农机装备。
(九)现代工程技术。包括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核心技术、枢纽性控制性水利工程及水资源配置关键技术、城市深部空间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关键技术、新一代绿色智能建筑关键技术、现代工程关键共性技术。
(十)其他重要的科技领域。
二、征集对象
(一)“十二五”以来,经由国家重点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现已验收或即将验收,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突破,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技术成熟度较高,相关成果可到广东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的项目。
(二)“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后启动的国家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研发具有阶段性进展,能与广东形成协同合作,可开展工程化应用和测试形成典型示范的项目。
(三)2017年以来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的项目,评审结果名列前茅,答辩成绩优秀,但受财政预算投入等原因未获立项,符合广东支持的重点科技创新领域,能与广东协同创新或可以在广东研发和应用的项目。
(四)其他得到国家部委重要计划支持的项目或成果。
六、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55-86529553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三路南山睿园7栋(睿腾)3A02